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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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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结合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和加强我省财政性科技经费管理的需要,经认真研究和反复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意见》(云财教[2008]162号)。规范了科技资源配置的决策与统筹协调机制,明确了科技投入支持重点和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完善了科技项目管理要求以及健全科技项目预算评审评估制度,强化了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