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具体安排,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对2007年度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省科技厅获得“2007年度优秀行政执法单位”的称号,由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