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年,省科技厅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以及《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对省科技厅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在厅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为重点,积极落实和推动了目标责任书规定项目的实施,目标责任书有关任务在2006—2007年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近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2006—2007年执行情况表彰奖励的决定》(云政发〔2008〕25号),授予省科技厅二等奖,并予以3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