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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召开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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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4,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座谈会,邀请来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和云南省高新技术开发区、昆明经济开发区等21个单位的相关服务对象参加座谈,广泛征求对省科技厅部门工作以及对《云南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的意见及建议。同时还邀请了云南省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科技报5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座谈会,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在对参加座谈会代表对省科技厅部门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仔细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科技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6条初步整改措施。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重大科技政策和科研项目决策时,广泛征求相关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在向社会公开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审(鉴定)、验收的办事程序和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审(鉴定)验收等科技管理工作的信息反馈机制。

(三)在科技厅大厅中设置了省科技厅机关各处室及人员分布图,在全厅公务员办公桌上制作了标识牌,全面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监督。

(四)在坚持特邀监察员制度、厅领导接待日、科技政务网上开辟依法行政专栏的基础上,采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广泛征求对科技厅工作的意见建议,使民主监督日常化、多样化、制度化。

(五)加强对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深入科技工作第一线及州(市)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科技工作情况及需求,充分发挥各单位和州市科技局的管理积极性。

(六)加强对省科技厅重点工作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省科技厅党组要求厅机关各处室按照分工要求,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监查室和人事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