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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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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编制和职数

  人员编制 5 名,其中领导职数 1 1 副共 2 名。

  2. 职责

  负责研究提出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化发展以及生物技术等社会发展领域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推动全省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工作;联系指导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州(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工作,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工作。

  3 .细化职责任务

  (1) 负责组织提出全省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以及科技促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2) 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的重大战略分析和预测以及全省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3) 负责研究提出资源、环境、生物医药、人口与健康、城镇化、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领域的相关科技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以及年度工作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向科技部对口组织申报项目并负责实施管理。

  (4) 联系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

  (5) 负责 社会发展口 省技术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6) 负责全省 社会发展口 重点新产品科技工作的实施管理工作。

  (7)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工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社会发展口项目的管理工作。

  (8) 负责科研院所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工作中的社会发展类项目的管理工作。

  (9) 指导、协调和推动全省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10) 负责对委托直属单位承担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1) 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张树南 副处长:王兆杰

  联系电话:313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