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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及高新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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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编制和职数

  人员编制 6 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 1 1 副共 2 名。

  2 .职责

  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及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工业及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工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工业口 科技项目管理;负责联系指导州(市)工业科技工作,联系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的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3 .细化职责任务

  (1) 负责组织研究国内外工业及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的建议。

  (2) 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及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分析和预测工作,组织编制工业及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向科技部对口组织申报项目并负责实施管理。

  (3)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工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工业口项目管理的工作,组织编制相关年度工作实施计划。

  (4) 负责指导和联系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产业化环境建设、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组织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

  (5) 负责工业口省技术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6) 负责全省工业口重点新产品科技工作的实施管理工作。

  (7) 负责科研院所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工作中的工业类项目的管理工作。

  (8) 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全省工业及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工作。

  (9) 负责对委托直属单位承担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0) 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陈宏 副处长:金振辉

  联系电话:313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