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评审工作有关要求

一、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省技术创新人才专家评审工作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组成

省科技厅根据当年人才申报的专业及单位分布情况,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按专业和单位(原则上每一个小组同一单位最多有一人)搭配组成若干评审小组,并指定评审小组组长。

(二)评审小组工作程序

1.组长组织学习《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分配评审材料。评审材料每人一套,并由组长为每一个申报人指定两名主审专家,主审专家一般不得主审本单位人才的申报材料。

2.组织答辩,组长负责控制答辩时间和进度。

3.质疑提问以主审专家为主,其他专家补充提问。提问应参考《专家提问重点范围》,不要提与考察申报人能力水平及工作无关的问题,也不要在质疑提问时做评论性发言。

4.小组答辩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思考,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独立以无记名形式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由工作人员负责统计。

5.小组组长宣布第一次投票情况,请主审专家介绍每位申报人情况,组织评审小组充分讨论酝酿(所有申报人均应介绍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决定本组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得票数应达到半数以上。对申报后备人才中学历或职称达不到基本条件,按贡献特别突出者参加评审的申报人,得票数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6.主审专家起草学科组评议意见,评审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在申报人申请表相应栏目内。评审小组专家签名。

(三)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

1.第一次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委员讲话,明确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2.第二次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①各评审小组汇报本组评审情况,介绍小组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介绍每一位推荐人选情况的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小组未推荐人选不介绍。

②每个评审小组介绍完毕后,各位专家提出质疑,由评审小组回答。

③全部推荐人选介绍完毕后,各位专家对全部推荐人选情况仍可提出质疑。

④主持人组织等额无记名投票表决。

⑤由工作人员组织计票,2名专家代表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获到会评审专家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为通过。

⑥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

 

二、专家提问重点范围

为规范评审专家提问质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评审专家应主要围绕申报人的材料真实性、学术技术水平、创新点及创新思路、培养目标的可行性等方面提出问题,现制定专家提问重点范围,供各位评审专家在提问时参考。

(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质疑。

(二)某一具体工作业绩的详细情况。

(三)主要创新点、创新思路和可行性探讨。

(四)依托项目情况及本人在项目中负责的主要工作。

(五)本行业或本技术领域某一观点的看法。

(六)本人在本行业或本技术领域所处的学术技术地位。

(七)所在单位能够提供的培养条件。

(八)培养期达到的总体目标及可行性,建议的量化指标。

三、评审会工作纪律

为保证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省技术创新人才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和尊重各位评委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特制定本评审工作纪律,请全体评委和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

(一)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

各位评委在实施评审过程中,应实事求是地认真评价申报人的专业理论水平、成果、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并独立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以确保评审质量。

(二)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充分发表意见;严格遵守评审保密规定,不得将评审结果擅自外传,更不能通报给申报人。

(三)凡涉及评委与申报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评委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大会投票时,本单位的评委应按规定回避。

(四)会议期间,各位评委应尽量住在会上,如果有事需要离会,请向组长和联络员请假,保障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五)会议期间使用的记录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给无关人员翻阅,会后集中交由工作人员妥善处理。

 

四、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提前检查答辩会场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正常,特别是投影设备是否正常。

(二)领取本组申报材料并将材料清点给小组组长。

(三)请组长组织学习《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主审专家,并开始组织评审。

(四)在申报人答辩前,负责审核申报人证明材料中的附件与提供的原件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及时向组长和人事处反映,视情决定是否取消答辩资格。

(五)及时掌握小组评审情况,随时处理和反映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小组答辩完毕,协助组长组织无记名投票推荐,负责统计票数;小组评审结束后,收集《学科组评议意见》,并检查是否签名。

(七)与组长清点材料并将材料收回。

(八)为小组各位评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