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首页 > 通知公告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国家火炬计划实施二十周年总结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 [] []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昆明经开区管委会,昆明市、玉溪市科技局,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软件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292号,请从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查阅或下载)要求,为认真总结宣传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年来的成效和经验,弘扬和讴歌一代科技创业者不畏困难、开拓创新、报效祖国的创业精神,继续发挥火炬计划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的集聚、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新思路,科技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

为认真做好我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20周年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全面反映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提高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国的影响力,现就组织开展我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20周年的总结和宣传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昆明经开区管委会、昆明市科技局、玉溪市科技局等我省实施火炬计划成效较为突出的地区,积极做好实施火炬计划20周年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全面总结、宣传本地区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机制体制创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并请于2008720日前将本部门组织实施火炬计划20周年的工作总结(附重大活动图片)、宣传活动方案、3—5个成功典型案例简介等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材料报省科技厅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同时,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做好管委会机关及辖区内实施国家火炬计划先进管理单位、先进服务机构和先进个人的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请我省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软件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实施火炬计划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重点突出获得国家火炬计划相关政策和项目支持、促进本单位加快发展的成功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并请于2008720日前将本单位的实施火炬计划20周年的工作总结(附重大活动图片)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材料报省科技厅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

三、省科技厅将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总结和宣传活动方案,形成我省实施火炬计划20周年的工作总结和宣传活动方案上报科技部,并将认真按照科技部的安排和部署,组织开展好我省的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

联系人:省科技厅工业与高新技术发展处   黄丕铂

联系电话:0871-3135996

Email:  hpb@ynst.net.cn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科技  火炬计划  总结  宣传  通知        

省科技厅办公室 (共印20份)   2008年7月14 印发

打印:尤泽恩                        校对:黄丕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