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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等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省科技厅的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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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要求,省科技起草形成了《云南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现在网上公开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等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省科技厅及对《云南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的意见和建议,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科技厅反馈。谢谢支持!

    附:《云南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

    联系电话:31315743131206

    E-mail:z8210@ynst.net.cn

 

                                                      省科技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

 

省科技厅在严格履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规定的八项工作承诺的基础上,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项科技行政管理制度。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科技行政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坚持政务公开。公开省科技厅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在云南省科技政务网(http//www.ynstc.gov.cn)上,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奖励、高层次科技人才申报评审(评选、鉴定)等科技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公开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对评选省科技奖励项目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实行公示制度。

三、坚持勤政廉政。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廉政规定,结合省科技厅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在科技行政管理活动中做到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全厅公务员树立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省科技厅全年受理符合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

四、坚持文明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文明礼貌办公,真诚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五、坚持责任追究。凡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不遵守职业道德,有不廉洁行为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坚持民主监督。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申诉,对有明显线索的信访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办情况。

举报电话: 3131574 3131206

以上服务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省科技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