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
根据《云南省州市县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07年度全省州市县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各州市科技局为全省州市县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的推荐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县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推荐名额分配
推荐实行限额推荐,各州市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昆明市4名,昭通市3名,曲靖市3名,玉溪市3名,保山市2名,楚雄州3名,红河州4名,文山州3名,普洱市3名,西双版纳州2名,大理州4名,德宏州2名,丽江市2名,怒江州2名,迪庆州2名,临沧市3名。
三、推荐要求
请认真填写《云南省州市县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办公室。
联系人:张伟
电 话:0871—3136484
传 真:0871—3136907
附件:1、云南省州市县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2、云南省州市县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
彰暂行办法
二ОО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科技 行政 表彰 通知
省科技厅办公室 (共印21份) 2007年12月29日 印发
打印:李俊妍 校对: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