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云南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在云南省科技厅人事处和法规处的指导下,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承担的《云南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已按省人事厅的要求完成了的研究制定工作,该标准已于2008年10月8日以“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云人[2008]37号文)正式发布实施。
《云南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云南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特点,在省内外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征求了省农科院等相关的19家科研院所意见,并对设置标准及比例进行了测算,经过认真的讨论和修改完善后制定并发布实施。该标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全省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指导标准》的制定体现了平稳推进、以人为本、积极维护全省科技人员利益的思路,为我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岗位设置提供了指导性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