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中心工作之中,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线,继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为全厅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全面部署省科技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专题研究,总结省科技厅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加强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制定工作方案。(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2、组织召开省科技厅2008年党建工作会,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纳入省科技厅党建工作一同部署。(李树洁副厅长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承办)
3、召开省科技厅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文件精神,动员和部署省科技厅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4、制定省科技厅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以及任务分解,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承办部门(单位)。签订处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5、厅机关各处室、省知识产权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厅党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安排布置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各处室、省知识产权局、各直属单位承办)
二、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6、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组织参加党章知识问答活动。厅党组、省知识产权局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坚持讲廉政党课或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李树洁副厅长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承办)
7、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大廉政文化进机关力度。(李树洁副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8、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教育,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和警示作用。坚持以座谈、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教育活动。(赵志武组长负责,纪检组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承办)
9、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12.4等集中普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龙江厅长负责,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承办)
三、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10、厅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与分管处室干部进行交流沟通,厅领导深入到分管的直属单位和负责联系的州市指导工作一次以上。(龙江厅长负责,厅党组各位成员协助,办公室承办)
11、学习宣传省政府出台的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4项制度,制定省科技厅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徐宝明副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承办)
12、做好云南广播电台政风行风“金色热线”直播节目的筹备、上线工作以及投诉受理结果反馈工作。征求服务对象对厅机关公务员在作风方面的意见,听取厅系统民主党派人士对厅机关公务员在作风方面的意见。(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监察室、发展计划处、办公室承办)
13、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坚持为广大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力所能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龙江厅长负责,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各直属单位承办)
四、完善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保证作用。
14、认真执行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互相通报办法,进一步加强厅党组与纪检组的沟通,做到互相知情、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沟通情况在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中反映。(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15、认真执行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加强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互相通气,交换意见,团结合作,共同提高。交流情况在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中反映。(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1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程序,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的制度化。及时通报干部的选拔、交流情况,让干部职工知情。(龙江厅长负责,徐宝明副厅长协助,人事处承办)
17、遵守《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工作流程,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问效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开展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工作,加大对项目中后期的管理。(徐宝明副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发展计划处承办)
18、遵守《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省科技厅部门预算及经费管理办法》,抓好项目经费及各项工作性支出预算的评审审核、批复预算执行与评估工作。(龙江厅长负责,条件财务处承办)
19、做好《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修订的前期工作,继续完善科技奖励监督机制,推进科技奖励诚信制度建设。(洪世奇副厅长负责,省奖励办承办)
20、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检查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奖励。(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21、抓紧出台2007年修改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徐宝明副厅长负责,办公室、监察室承办)
五、 深入推进监督工作,进一步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2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通报内容。坚持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向干部职工通报,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织报告,自觉接受监督。(龙江厅长负责,办公室、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承办)
2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对干部选拔重要环节的监督。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结合年度考核组织民主测评。(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承办)
24、安排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如实上报,及时向职工通报。(李树洁副厅长负责,直属机关党委、省知识产权局,各直属单位承办)
25、做好厅领导接待日工作,积极处理厅领导接待日来信来访的督办工作。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进行督促检查。(徐宝明副厅长负责,办公室、监察室承办)
26、坚持和完善《省科技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重点做好群众对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反映和举报的调查核实工作。(赵志武组长负责,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27、坚持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赵志武组长负责,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28、坚持对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对重大科技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龙江厅长负责,赵志武组长协助,条件财务处、监察室承办)
29、坚持对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督促直属单位实行综合预算管理,继续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对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强化对直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龙江厅长负责,人事处、条件财务处承办)
30、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施项目的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徐宝明副厅长负责,办公室、发展计划处承办)
31、加强对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赵志武组长负责,监察室承办)
32、加强与人大教科文委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配合做好科技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徐宝明副厅长负责,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承办)
33、认真办理政协提案,主动听取政协委员和厅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徐宝明副厅长负责,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承办)
34、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开展廉政监察,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赵志武组长负责,纪检组监察室承办)
35、充分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探索特邀监察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方式。深入州市调查研究,召开全省科技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赵志武组长负责,纪检组监察室、发展计划处、条件财务处承办)